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标准部飞机类项目境外律师事务所备选库补充招募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募人”或“南航”)因法律事务业务需要,拟补充飞机类项目境外律师事务所备选库(以下简称“飞机类项目境外律师库”)。现就南航律师库入库补充招募项目相关事项进行公告,诚邀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报名(已入库律师事务所无需报名)。经审核通过后成为南航飞机类项目律师库准入供应商,后续根据业务需要邀请准入供应商参加具体采购项目。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航飞机类项目境外律师库入库补充招募项目。
1.2 项目类别:服务类。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4 项目内容:
在公司飞机、发动机的购买、租赁、出售等各类飞机相关项目中,为南航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服务方式包括法律咨询,草拟、审阅合同和文件,出具法律意见,参与谈判等。
1.6 服务地点:视招募人具体项目需求而定。
1.7 服务期:视招募人具体项目需求而定。
1.8 入库期限: 3年(自实际入库之日起算)。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境外律所可视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1 供应商必须是依法成立满5年,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且经年检合格。
2.2 供应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部管理规范,专业分工明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执业律师最近3年没有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记录。
2.3 熟悉境外(主要为英国法、美国法、欧盟法等)航空、金融等飞机类项目相关法律法规。
2.4 团队主要合伙人业务侧重于飞机及飞机金融等相关领域,熟悉国内飞机、发动机的购买、租赁、出售等各类飞机相关业务及法律法规,且在上述领域有6年以上的执业经验;团队专业律师不少于3名。
2.5 不接受两家及以上律所联合入库。
3、供应商报名
3.1 公告时间:2021年 2 月 19 日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
3.2 报名时间:2021年 2 月 20 日 9 时 0 分至2021年 3 月 5 日 16 时 0 分止,逾期送达的报名资料恕不接受。报名材料应以直接报送或邮寄的形式于报名时间内报送招募人。采取邮寄方式的,以招募人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请供应商预计好邮寄在途时间。供应商应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同时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csnlegal@csair.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
3.3 报名资料:供应商需满足本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并在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入库信息登记表》(附件1),《律师事务所飞机类项目入库情况表》(附件2)。
(2)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所递交的资质证明、项目资料等文件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自2017年以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受到过监管部门处罚,亦不存在正在立案调查情形的说明;自2017年以来未曾与我司发生采购或其他方面的法律纠纷;未经我司同意,不办理与我司有利益冲突的诉讼及非诉事务;保守我司及相关合作机构的商业秘密,不随意发表与其职责无关的言论。格式自拟。
(4)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1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首页及签字页,复印件)。
(5)拟为招募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团队成员名单、执业证书复印件及履历材料、执业经验(不少于2-3个成功案例)和业界评价证明材料,包括合伙人、律师、律师助理(格式自拟),并注明对接招募人的总牵头协调合伙人及其联系方式,包括邮箱、电话、手机。
(6)以上材料须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境外律所无公章的由律所合伙人签字)。
注:上述报名资料须按顺序整理齐全、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装),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附有目录清单,所有复印件资料应清晰、完整、有效;提供的原件、复印件均应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律师事务所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报名须知
4.1 入库律师事务所仅具备为招募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但招募人不保证入库之律师事务所一定能获得招募人委托的法律服务项目。
4.2 本次补充入库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律师事务所进行择优评选。
4.3 招募人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书面审核,资料如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视为书面审核不通过。
4.4 招募人有权根据需要与通过书面审核的律师事务所进行面谈或到律师事务所进行实地考察,面谈或实地考察时间以我司通知为准。
4.5 所有供应商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招募人保留审查报名资料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则取消报名资格,并且被列入我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4.6 通过书面审核以及面谈或实地考察(如有)的律师事务所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其为入库律师事务所。
5、联系方式
招募人: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报名资料邮寄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中国南方航空大厦,法律标准部,肖鼎盈,15876510405。
咨询电话: 020-86120654 。
EMAIL: csnlegal@csair.com (报名、报名文件疑问,均发送到此邮箱)。
附件1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入库信息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中文全称 | |||||||
律师事务所英文全称 | |||||||
注册地址 | |||||||
常用办公地址 | |||||||
律所类型 | 总所 / 分所 | 成立时间 | |||||
律所组织形式 | 普通合伙 / 特殊合伙 / 个人 / 公司 | 注册资金 | |||||
律师事务所主任 | 主任执业年限 | ||||||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
律师事务所主管司法局 | |||||||
纳税人识别号 | |||||||
近三年平均业务收入(申请入库为分所的,请分别填写总所及分所收入) | |||||||
律所联系人 | 传真号码 | ||||||
联系电话 | 移动电话 | ||||||
电子邮箱 | |||||||
账户名 | |||||||
开户账号 | |||||||
付款方式 | |||||||
银行名称 | |||||||
银行信用等级 | |||||||
银行地址 | |||||||
专业人员情况(申请入库为分所的,请分别填写总所及分所情况) | 合伙人 | 人 | 律师 | 人 | |||
律师助理 | 人 | 行政人员 | 人 | ||||
硕士 | 人 | 占律师比例 | |||||
博士 | 人 | 占律师比例 | |||||
在册律师总人数 | 人 | ||||||
擅长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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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所/分所数量及分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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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所与分所的管理模式 | 紧密管理 / 半紧密管理 / 松散管理 | ||||||
(盖章处)
| 签名/日期 | 备注 |
附件2
律师事务所飞机类项目入库情况表
填报内容 | 说明 | 律所填写(请填写具体内容以便评审,请勿填写“详见……”等用语) |
律所综合实力 | 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概况、客户群体、律所在权威机构排名、三年内所获奖项与荣誉、行业地位影响力等。 | |
律所项目经验 | 律所5年内(2015-2019)在公司飞机、发动机购买、租赁、出售等各类飞机相关项目经验;与南航合作的项目经验的请简要介绍 | |
项目团队服务经验 | 项目团队牵头合伙人5年内(2015-2019)在飞机、发动机购买、租赁、出售等各类飞机相关项目经验;与南航合作的项目经验的请简要介绍 | |
项目团队人员情况 | 律所负责本入库飞机类项目的律师名单(请简要介绍团队主办律师从业年限、最高学历、工作履历、主要工作经验、擅长领域、三年内所获奖项与荣誉等情况) | |
项目联系人 | 团队牵头合伙人、项目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邮箱 |